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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织造研究院实验室废液管理细则

2018年05月29日 12:47 何宏伟 点击:[]

1.1液体废弃物分为有机和无机液体废弃物两种,对于有毒、有害废液,不得随意排放,应分类收集,定点存放,各实验室必须设置带有分类标签的废液桶。

1.2废液桶装满后,应该转移至学校统一安排的存放地点。

1.3实验室废液的处理与存放

➢ 不得把有机废液直接倒入下水道进行排放,须按照酸碱性等进行分类,分别存放于专门废液桶,废液桶装满后,由专门人员将其转移存放于废弃物存放房间,等待学校统一组织进行处理。

➢ 含有重金属的废液,不论浓度高低,必须全部回收,不得直接通过下水道进行排放,应按照标签指示倒入学校提供的有标签指示的专门废液桶,废液桶装满后,由专门人员将其转移存放于废弃物存放房间,等待学校统一组织进行处理。

酸、碱性以及氧化、还原性废液必须调至中性后,再倾倒入对应的废液桶。

➢ 可溶于水的有机试剂,比如甲醇、乙醇及醋酸之类的溶剂,能被细菌分解,所以对这类溶剂的稀溶液,经用大量水系时候,即可排放。

➢ 倾倒废液时,必须使用漏斗,并尽量避免洒到桶外,如不慎洒到桶外,应及时清理干净。

➢ 每次倒入废液后必须立即盖紧桶盖。

➢ 过期的废试剂依据其性质,请示相关老师后可酌情倒入废液桶内。

1.4学校定期通知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可、持有危险废液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到校收集有毒 、有害废弃物。

1.5若因不按操作规程而导致环境污染和损害人体健康责任事故,按学校及国家有关规定处理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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